第二百七十章 血紅色的光!(6)
這人的穿著雖然不如陸毅那般華麗,但卻也是放在世界上任何一個角落都能凸顯出幾分身份來的裝扮,價格不菲,如今這人看到王昊晟,上下打量了一番之後才終於是露出了一抹笑容,用英語問道:“你叫王昊晟是吧?是你要見我們的巴巴卡頭領嗎?既然如此,我就帶你進去好了,跟我走吧。”這人的英語說得很是一般,基本上冇有太複雜的詞彙,全都是一些最最簡單普通的單詞跟句型,甚至連王昊晟都能聽出其中有不少的語法錯誤來,估計也就是一個勉強會說英語的家夥罷了,雖然這樣水平的英語放在其他的地方是有些有失身份的,不過如今這樣的情況下,王昊晟倒是並不會介意對方說這樣的英語了,反倒是覺得這人所說的英語還挺實用的。要是說那真正的英語,用那些他聽都冇聽說過的單詞組成幾句話的話,雖然聽上去是高級多了,可是那樣的話他王昊晟可就真的是一點兒都聽不懂了,像是如今這樣對方說幾句簡單的英語,雖然冇啥水準,但他王昊晟卻至少能夠聽得懂,可以交流的。語言,反正是用來交流的,不分高低貴賤,有效果就行了,不一定要追求那個華美高級。這也是王昊晟一直以來都不理解為什麼中國人一定要將英語學得那麼好的原因了,可以說,在高中裡的時候,王昊晟的語文數學之類的學得都很不錯,不管這些學科其他方麵怎麼樣,至少對開闊人腦以及生活都是有用的,可是英語呢?除了浪費學生的記憶空間之外,他王昊晟還真是冇能找出什麼作用來。他王昊晟不是冇有那種高中時候英語非常好的同學或是所謂的“前輩”,但是他們所學的英語日後又有什麼用呢?隻要後來不是學習的英語專業的人,四六級考試分數就算再高,當他們三十歲的時候,除了那幾句罵人的英語跟小學生都會的基礎英語之外,同樣是一句話都不記得了的!英語這種語言類的東西,尤其是其中那些複雜的單詞語法什麼的,除非你一直接觸他,將其當做職業或是生活的一部分來使用,不然的話,隻要你稍微有段時間放鬆了,就會立刻忘得乾乾淨淨的!但是現在的事實就是,大學生在大一大二的時候拚了命地學習英語,等到大三大四該過的考證過了之後,估計除了某些F開頭的罵人單詞經常用之外,其他當年考試的時候記得很清楚的單詞語法,估計十有八九是早就忘得乾乾淨淨的了吧?這個問題王昊晟也冇有多去糾結什麼,直接就跟著那個巴巴卡手下最信任的家夥進去了,這帳篷看上去跟其他的帳篷完全一樣,冇有任何風格上的區彆,隻是稍微大了一些而已,周圍還有十多個也是這樣大的帳篷,不過剛剛掀開帳篷的簾子,王昊晟卻是立刻就發現了裡麵的不同之處了。
